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新媒体宣传策划,公众号运营、视频拍摄、剪辑等工作。
2.协助做好其他宣传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
4.具有龙岩市户籍或龙岩市居住证,且符合拟聘用岗位的报名资格、年龄和身体等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②受过拘留、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⑤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⑥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⑦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⑧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2003年6月19日);
3.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专业;
5.具有新媒体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公众号运营、短视频拍摄、剪辑特长者优先;
6.安心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龙岩大道中36号),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597-298997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户口页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1)笔试:主要考核新闻宣传及新媒体技术知识运用等。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2)面试: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主要考察整体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所有体检项目(含X射线类项目)应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含一次复检),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有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同时查阅其个人档案。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及综治证明材料,本人和家庭成员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等(具体提供材料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有工作单位的,需一并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研究拟聘用的人员,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局域网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院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在职人员参加招聘的,需在考察之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对参加本次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我院聘用制新媒体工作辅助人员备用库,如一年内出现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岗位出现人员空缺等情况,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从备用库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决定后予以聘用。
附件:《报名表》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