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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红色血脉 赋能法庭建设
——龙岩法院以“一法庭一特色”助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4-22 10:37:50 打印 字号: | |

龙岩位于福建省西南山区,坐拥丰富的红色资源,作为彪炳史册、光照千秋的革命圣地,这里是毛泽东思想重要发祥地、红军长征重要出发地之一,孕育了古田会议精神、才溪乡调查精神、苏区精神等宝贵精神,享有红军故乡、红色摇篮、红旗不倒“三红”的美誉。可以说,红色是闽西土地上最鲜明的底色,也是厚植于血脉中的基因。

近年来,龙岩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注重强基导向,以“一法庭一特色”为抓手,积极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

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法庭:传承红色基因 保护红色遗存

1929年1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史称“古田会议”)在古田镇召开,古田镇也因此成为闻名全国的红色圣地之一。

“古田镇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辖区内革命遗址多、党史事件多、党史资料多、红色文化遗存多。”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法庭负责人吴胜佳介绍道。

在这片红土地上,古田法庭率先成立全省首个“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合议庭”,实行“三审合一”,抽选各领域资深精干法官为合议庭成员,优化整合各类审判资源,有效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古田法庭靠前服务,跟踪遗存修缮情况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最近雨水增多,房屋的墙体存在倒塌、木质框架有被腐蚀的风险,施工一定要防范于未然,遮盖好防水布,把墙基固牢……”进入雨季,雷雨不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田会议旧址群红四军旧居八斗堂、树滋堂的保护修缮工程。古田法庭主动靠前服务,坚持“保护需求在哪儿,司法服务跟进到哪儿”原则,全面拓展延伸司法职能,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红色文化遗存修缮协调小组,及时跟踪修缮情况,并及时帮助解决修缮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此外,古田法庭利用圩天、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民法典》《文物保护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司法保护规定以及房屋征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为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工程顺利进行提供司法服务。

▲法庭干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连城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传承“新泉整训”精神 设立大榕树普法课堂

“各位父老乡亲,今天‘大榕树普法课堂’给大家解读《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相关内容……”2021年5月1日,“大榕树普法课堂”主讲人——连城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庭长刘启冬结合身边案例,生动形象地为群众讲解农村常见的法律纠纷和诉讼须知,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法律权利。

连城县新泉镇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朱德、陈毅当年的旧居望云草室,有工农妇女夜校、红四军司令部、新泉整训等革命旧址,红色资源丰富。新泉法庭沐浴在浓厚的红色氛围中,继承发扬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泉北村大榕树下召开群众大会精神,打造“大榕树普法课堂”,推动法治教育与红色文化教育相融合。

法庭定期选派法官到大榕树下为百姓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并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将普法课堂打造成政治理论宣讲地、群众沟通联络地,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新泉法庭定期选派法官在大榕树下为村民讲解法律知识

“我身边的亲戚朋友都觉得‘大榕树普法课堂’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近距离给我们讲解一些原来不了解的法律知识,尤其是结合案例的形式,让原来很难理解的法律变得通俗易懂,让我们更清楚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达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村民林锋华如是说。 

永定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弘扬红色革命精神 坚持司法为民路线

永定区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辖区乡镇拥有众多红色文化历史资源,金砂乡金谷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开展“永定暴动”策源地之一,建立了福建省第一个区级红色政权溪南区苏维埃政府,内设裁判处是我党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城郊法庭坚持从红色沃土中汲取营养,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发扬优良革命作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始终把为人民办实事、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检验标准。

“现在宣判!”近日,城郊法庭干警来到永定区洪山镇一个相对偏僻的小山村,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中和被告李某应既是邻居又是叔侄,因李某应向李某中借款60000元未偿还,李某中诉至法院。 

▲当事人行动不便,城郊法庭法官到偏僻山村开展巡回审判

案件开庭审理后,连续多日的强降雨导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上升。法庭考虑到李某中年逾七旬,又因早年摔伤落下残疾,行走不便,为降低李某中出行风险,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驱车前往李某中村中宣判,同时向村中居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庭干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这是城郊法庭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城郊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创新便民利民机制,以“土楼e法”诉非促和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依托,联动镇妇联、司法所、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

“我们注重将红色革命精神与客家文化有机结合,融入案件审理过程,努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诠释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情怀。”城郊法庭庭长阙周平表示。

 下一步,龙岩两级法院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红色铸魂、赋能、立根,厚植地缘优势,以“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为原则,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全力推动革命老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龙岩中院
责任编辑:张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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