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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刘伟明:坚守法治初心 筑牢正义天平
作者:桑木炎  发布时间:2021-05-19 09:02:39 打印 字号: | |

刘伟明,男,1985年10月出生,现任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先后获评“龙岩市法院系统2014年度调解能手”“2015年度全市十佳法官”  “2018年全市法院审判技能竞赛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坚守法治初心  筑牢正义天平

不忘初心、勤勉敬业,争当青年先锋法官。他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锻造审判业务能力,尽心尽力为人民司法,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以来,先后在民二庭、立案庭、清破庭(期间在上杭县人民法院古田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挂职锻炼)从事一线审判工作。他立足本职、善于钻研、敢于担当,主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复杂商事案件、勇于承担重大信访案件的复查和重大发改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审理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等新类型案件,谈“破”不再色变。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组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执笔出台全省首个《“执破直通”实施意见》,受到省法院吴偕林院长的肯定批示,推动成立市级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破产案件办理监管平台、扩编破产管理人名册、推动成立龙岩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给全市破产案件法官、全市破产管理人授课。

常思常写、笔耕不辍,争做综合业务多面手。在忙碌工作的同时,他挤时间花心思写好各类文章材料。敢于勇挑重担,起草多项重要司法文件,如《关于加强金融和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试行简化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意见》《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商事、破产审判工作提供各项制度支持;积极撰写信息、宣传稿件,在闽西日报、福建法治报、龙岩法院网、中国新闻网等发表30余篇;积极参与省、市重点调研课题,多次撰写调研报告,并在龙岩法官论坛、闽西社科、省院调研内参等刊物发表;长期撰写学术论文,先后多次获得全市法院一、二、三等奖,撰写的学术论文《速裁机制下中级法院一审案件独任制审理方式的适度扩张与制度构建》获全省法院二等奖,《“执破直通”机制机理、规制整合与探索尝试》入册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论坛论文集;在办案中积极撰写案例,撰写的案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诉俞万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入选省法院、省金融办编写的《企业信贷风险化解与破产审判实务指南》一书。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争当拒腐防变守门人。他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勇于斗争。他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时刻铭记人民法官应有的职业操守,严格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保守工作秘密,洁身自好,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清廉作风。


 

 

 
来源:龙岩中院干教处
责任编辑:付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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