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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贺维:铁骨柔情担正义 公正“维”民守初心
作者:桑木炎  发布时间:2021-05-27 09:00:26 打印 字号: | |

贺维,1982年7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现任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授予“龙岩市五四青年奖章”称号。

守望正义的“好法官”

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作为刑事法官,不是开开庭、阅阅卷、写写判决书那么简单,在她看来,法官审理的一个犯罪事实,办理的却是别人的一生,所以她在办理案件时总是一丝不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证据,让每起案件经得起反复推敲,经受得住历史的考验。她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在审理人身伤害犯罪案件中,立足调判结合,着眼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她眼中,刑罚惩罚并不是最终目的,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除了让被告人认罪伏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内心深处真正感到忏悔、改过自新,并以全新面貌重新回到社会。三年以来,她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80余件,参与合议260余件。

扫黑除恶的“女先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院扫黑办成员,她以闽西儿女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办理难度大,需要法官有更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等综合素质,但更需要的是担当的勇气和魄力。她主动担负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尽管无形的压力如影随形,但在她心里,压力就是动力,没有跨不过的山,没有解不了的题,更没有办不好的案。在二审审理林某某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件中,她以最快速度进入工作状态,加班加点,完成500多页判决书、121宗案卷的阅卷工作,并通过释法说理,三名上诉人在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使案件顺利审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该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专门介绍。

关爱少年的“大姐姐”

在繁忙的工作中,她还兼任着龙岩卫校的法治副校长。三年多来,她积极延伸司法服务,组织开展“法治课堂”“小手拉大手——青春自护”等系列活动,为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1500余位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她组织创办“法官妈妈”工作室,尤其重视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将保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延贯穿整个审判过程,真正构建起“全面、全程、全员”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工作格局。为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再犯,她十分注重判后跟踪回访,积极走访、帮教犯罪青少年和他们的家属,对他们进行教育疏导,有效帮助犯罪的青少年改过自新。


 

 

 
来源:龙岩中院干教处
责任编辑:邓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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