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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立案材料告知书
作者:龙岩中院  发布时间:2014-10-31 15:37:48 打印 字号: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号:  

申请执行立案材料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关规定,为了保障你(你单位)的合法权益,请根据以下要求一次性提供完整。

 

      

 

序号

材料内容

要求

备注

缺项

执行申请书 1 份(以下  项为申请书中必须包含的内容)

1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

原审法院名称、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

执行依据主文

 

判决结论

 

4

申请执行内容(标的金额或标的行为)

 

 

 

5

申请执行理由

 

履行期限届满

 

6

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名称

 

 

7

申请执行人签名或盖章

 

每份均需要黑笔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8

递交申请书的日期

 

 

 

生效法律文书

9

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

1 2

法律文书原件1份,复印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

10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代表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需黑笔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三份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1

当事人信息采集表

1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12

授权委托书

1

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13

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

1

 

 

14

代理双方身份及关系证明

(一般公民代理)

1

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或加盖公章

 

15

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推荐信

1

 

注意1.所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张;2.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随带原件经法院工作人员校对;3.邮寄地址: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信封上注明补齐材料   号;4.联系电话0597-2989670

 

责任编辑:邱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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